各国家级高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科技部有关任务部署,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市科技局制订了《关于做好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并对我市企业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予以支持,如优先予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来厦高校毕业生可按我市“留厦六条”政策申请生活补贴、人才安居、配偶安置等政策。协会受市科技局委托,现开展我市国家级高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调查工作,相关调查结果将汇总上报至市科技局,请各国家级高企积极支持配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我市资格有效期内国家级高企(不含火炬高新区);
二、报送时间:请有设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高企分别于6月28日、7月13日、7月28日、8月14日、8月28日前分五期填报《我市国家级高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报送表》(见附件)并及时发送至邮箱:664407816@qq.com,已填报的企业若数据无变化的无需重复填报;
三、注意事项: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等工作的人员。本次调查针对2023年应届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我市国家级高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报送表
联系电话:2053362、2052826
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我市国家级高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报送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