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当前正在开展的申报项目汇总

发布时间: 2020-02-23
序号
申报项目名称截止日期申报相关事项联系方式申报通知链接
1关于征集有转化需求的科技成果的通知2020年2月25日1.在厦门市范围内征集有转化需求、市场前景好、质量和水平高的科技成果。
2.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推介、竞价(拍卖)、挂牌交易以及科技与金融结合等方面。
3.其信息内容应全部为可公开,采取自愿填报的原则。
高艺婷
2023119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002/t20200211_2421078.htm
2关于开展2020年度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2日-3日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庄永恺
2052621
黄洪苗
2025913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001/t20200106_2413881.htm
3关于开展2020年 《厦门市加快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兑现工作2020年3月10日24时【兑现条件】
政策兑现涵盖《若干措施》中的临床研究资助、产业化奖励、一致性评价资助、境外/国际认证奖励、销售收入奖励等事项。
【兑现形式】
免申请。只需通过“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网址:
http://202.109.244.108:8888/login.jsp),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系统上传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和信用承诺书。
【注意事项】
1、上传的佐证材料必需清晰,不清晰看不清楚视为无效材料。材料上传经审核后,不能再修改,各类资助奖励所需的佐证材料说明。
2、请各单位于2月29日前,将单位名称和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发送至邮箱
kjj_zrz@xm.gov.cn,以便提前进行信用查询,争取早日拨款。
【特别提醒】
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直接相关并取得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进入临床或获得新药证书的疫苗产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按增加100%给予奖励。
钟建平
2020312
18705924527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002/t20200209_2420501.htm
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福建省(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通知1、受理初审时间:2月3日-3月13日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3月16日-17日
【申报条件】
1.在厦门市工商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3.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占60%以上。
4.2017至2019年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下同)。
5.2019年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6.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7.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2017至2019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8.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2019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9.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成长企业、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厦门市科技信息网(sti.xm.gov.cn)的“网上办事-在线申报-公共服务-法人通行证-厦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与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栏目填写申请书,并在通过初审后提交申报材料。
2052826
2025913
2032126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001/t20200120_2418028.htm
5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配套资金的通知2020年3月18日【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我市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2017年1月之后获得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立项,且2019年度有实际到位国家资助资金的单位,申报配套的项目(课题)须与厦门产业密切相关(符合我市正在建设的12条千亿产业链方向)。其中:申请行业领军企业配套资金的,获得国家项目立项时间为2018年10月之后。
【申报材料】
1.国家科技计划配套项目情况表。
2.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3.国家科技项目立项文件、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4.2019年度国家资助资金到款证明材料。
5.行业领军企业需提供被确认为“行业领军”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助方式及金额】
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一般给予不超过国家资助金额的50%配套资助,单一项目配套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以到位资金为准),国家、省、市资助资金之和不超过项目总投入。
陈卫锋
2021878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001/t20200120_2418052.htm
6关于发布2020年厦门市第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工业及信息化领域)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1.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3月27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
【重点支持领域】
柔性电子、集成电路、新材料、高端装备、人工智能、云服务。
【项目类别及申报主体】
1.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及产业化项目。聚焦我市未来产业领域技术创新的共性需求、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和瓶颈,以集聚优势资源和提升产业层级为目标,重点支持带动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明显的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联合攻关,鼓励承担主要研发任务或成果转化应用的企业牵头,联合产业上下游多个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组成团队共同申请,形成研发、制造、应用良性互动机制和产业链配套体系。牵头单位须为在厦注册企业,参与单位最少2家、最多5家。
2.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高水平的解决方案和综合性服务,包括对新技术、新产品在特定场所的应用示范,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应用示范效应。可由在厦注册企业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
【扶持方式和金额】
项目经集中评审后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无偿资助,单个项目扶持资金300-2000万元(具体支持最高限额详见各重点支持产业领域说明),其中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单个高校科研院所最高50万元。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可登录厦门市科技局网站(
http://sti.xm.gov.cn),点击“网上办事”-“在线申报”-“公共服务”-“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和验收”-“厦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书格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预算编制说明等材料可在相关专栏下载。
1.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接收:2025352
2.产业领域咨询:高新处2021812、2021887
3.申报及管理咨询:资配处2021852、2021925
4.申报系统技术支持:2935652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001/t20200103_2413751.htm
7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2020年10月20日
1.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2.市科技局将通过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当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集中抽查工作,对确认不符合的撤销登记编号,并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1.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思明区、集美区、同安区企业的评价工作,咨询电话:2529505
2.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湖里区、海沧区、翔安区企业的评价工作,咨询电话:2058032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002/t20200213_2421666.htm
8关于征集减免入驻企业或团队租金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名单
【申报要求】
在疫情期间,为入驻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减免房租、工位费等费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支持措施】
市科技局将在年度考核评估中予以加分奖励。
【申报流程】
可直接通过电话、微信或短信息的方式提供减免简要情况。
朱在稳
18759246976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002/t20200213_2421520.htm
9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申报第五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2020年3月20日【申报对象】
1.企业类。主要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等活动并在工商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
2.民办非企业类。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
3.事业类。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
【申报条件】
1.在福建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实体,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具备承担国家、省、市技术攻关项目能力,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福建,机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研发”、“研究”字样。
2.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
3.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0%,其中企业类的不低于6%(农业类企业不低于5%)。
4.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农业类企业不少于12人)且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占研发人员的5%以上。
5.具有面向企业服务、围绕市场配置资源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申报方式】
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从
http://xmgl.kjt.fujian.gov.cn切换)申报。
1.加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QQ群(号码:414699963)咨询
2.福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0591-87305039
3.厦门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2030591;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2021505、2021361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002/t20200217_24224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