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我市高企享受所得税优惠达14.47亿

发布时间: 2017-12-28
       根据市国税局、地税局数据,2016年我市资格有效高企享受高企所得税优惠达14.47亿元,其中3家企业享受高企所得税优惠超过5000万元。
       2008-2016年度,我市累计共3046家企业享受了高企所得税优惠政策,累计享受高企所得税优惠达92.55亿元。高企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为厦门创造了巨大的税收贡献,显示高企认定政策真正起到“放水养鱼”、“涵养水源”的作用,让政府与企业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