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你企业已通过2025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科规〔2025〕2号)相关规定,我局拟分次拨付2025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企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现开展2025年国家级高企第一次拨付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对其中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研发费用数据异常等问题的企业,将进一步核实后按照规定另行安排第二次拨付,拨付时间另行通知。为方便企业,更准确、迅速完成奖励资金拨付工作,收据收取统一采用线上填报、线下寄送的方式。现将有关填报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1.名单内的企业通过线上填报国家级高企市级财政奖励资金收据(收据填报方式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打印盖章。市级奖励金额依据企业资质及企业申报上年度的研发费用确定,企业无须修改。
2.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收据送达或快递寄给我局。
二、收件信息
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周二)下午18:00前送达如下地址或寄出为准;
收件地点: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楼610室;
收件人:庄永恺 电话:2052621;
电话:2025973、2053362、2053981、2025871、2108271。
责任处室: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
电话:2661606、2021880
特此预通知。
附件1-厦门市2025年度国家级高企奖励拟拨付企业名单(第一次拨付).xlsx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2日